每年有大量商标申请未能成功注册,其中相当一部分在初审阶段即遭遇驳回。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公开数据,商标注册初审驳回率维持在30%以上。面对这一现实,申请人亟需厘清哪些因素最可能导致申请被拒,从而在提交前规避风险。尤其进入2026年,随着审查标准细化与人工智能辅助系统的普及,部分以往可模糊处理的情形如今更易触发驳回决定。
某初创企业于2025年底提交了一件图形商标,用于第9类电子产品。该图形由抽象几何线条构成,整体风格简洁现代。然而,在2026年初收到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中,审查员认定其与一件2019年核准注册的图形商标在视觉效果上构成近似,尽管两者所用颜色、比例存在差异。该案例凸显出当前审查实践中对“整体印象”判断的强化——即便局部元素不同,只要核心构图或识别特征相似,仍可能被判定为近似商标。此类驳回并非基于主观臆断,而是依托图像比对算法与历史数据库的交叉验证,使得形式上的微小改动难以规避实质近似认定。
除图形近似外,文字商标因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的情形同样高发。例如,某品牌试图将“智能优选”作为第35类广告销售服务的商标注册。审查机关指出,“智能”和“优选”均为行业通用描述词汇,组合后未形成区别于同业经营者的独特含义,消费者难以将其识别为特定来源标识。这种情形在2026年尤为突出,因审查指南进一步明确:若商标仅直接表示商品功能、用途、质量等特点,或使用日常宣传用语,则不具备固有显著性。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申请人已实际使用该标志并积累一定市场认知,若未在申请时同步提交使用证据,仍难逃驳回命运。
应对驳回并非无计可施。关键在于精准识别驳回类型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于相对理由驳回(如与在先商标冲突),可考虑分割申请、删除冲突类别,或与在先权利人协商共存;对于绝对理由驳回(如缺乏显著性、含禁用内容),则需评估是否可通过补充使用证据证明获得显著性,或调整商标要素重新设计。2026年的审查实践显示,提交详实的使用证据链——包括销售合同、广告投放记录、用户反馈等——在部分案件中已成功扭转驳回决定。这要求申请人在品牌运营初期即建立规范的商标使用档案,而非仅在遭遇驳回后临时补救。
- 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且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是驳回最主要原因之一。
- 申请标志缺乏显著特征,如仅由通用名称、描述性词汇或行业惯用语组成,无法起到识别来源作用。
- 包含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禁止使用的标志,或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内容,违反《商标法》第十条。
- 以三维标志申请但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必需的形状或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构成,属于功能性排除情形。
- 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构成恶意抢注。
- 申请商标与地理标志冲突,尤其在酒类、农产品等特定品类中,未经许可使用产地名称易被驳回。
- 图形商标虽经设计,但整体构图、色彩、排列方式与在先商标高度雷同,导致公众混淆可能性高。
- 未按分类表规范填写商品/服务项目,或项目描述过于宽泛、模糊,导致审查员无法准确判断保护范围而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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