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份专利申请在经历初审、实审乃至复审程序后仍被驳回,申请人往往会陷入技术价值与法律路径的双重困惑。这种情形并非罕见——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年专利复审案件中约有37%最终维持原驳回决定。面对这一结果,申请人是否真的走投无路?抑或仍有可操作的法律与技术空间?
专利复审驳回后的法律状态具有明确边界。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及《专利审查指南》相关规定,复审委作出维持驳回的决定后,该行政决定即产生终局效力,原申请案卷将归档,不再进入常规审查流程。但这并不意味着技术方案彻底丧失保护可能。实践中,申请人可通过重新提交分案申请、修改权利要求后再次申请,或启动行政诉讼程序寻求司法救济。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新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分案申请的技术延续性要求,强调新申请必须基于原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避免通过“换壳”方式规避驳回决定。
某公司在2023年提交了一项关于智能温控阀门的发明专利,其核心创新点在于利用双金属片与微型电机协同控制流体通断。初审阶段因创造性不足被驳回,申请人修改权利要求后进入实审,仍因与现有技术组合显而易见被二次驳回。复审阶段,该公司补充了实验数据证明技术效果非预期,但复审委认为该数据未在原始申请文件中记载,不予采信,最终维持驳回。面对此结果,该公司并未放弃,而是基于原说明书中的实施例,重新撰写了一组聚焦于“特定合金配比下热响应延迟特性”的权利要求,并于2024年底提交分案申请。2025年初,该分案申请顺利通过初审,目前已进入实审阶段。这一案例表明,即使复审被驳回,只要原始说明书披露充分,仍存在通过技术聚焦实现专利授权的可能。
应对专利复审驳回,需系统性规划后续行动。以下八点概括了当前实务中行之有效的路径:
- 全面分析复审决定书中的驳回理由,区分是形式缺陷还是实质性缺陷(如新颖性、创造性问题);
- 核查原始说明书是否包含未在权利要求中主张但具备可专利性的技术细节,为分案申请提供基础;
- 若涉及程序违法或事实认定错误,可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评估技术方案是否可通过PCT途径进入其他国家,在域外寻求专利保护,尤其适用于国内创造性标准较高的情况;
- 对已被驳回的技术方案进行二次研发,加入新的技术特征形成改进型发明,重新提交申请;
- 在分案申请中严格遵循“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范围”的原则,避免因修改超范围导致新申请被直接驳回;
- 结合2025年审查实践,重点关注技术效果的量化证据是否已在原申请中体现,避免事后补充不被接受;
- 咨询具备专利诉讼与撰写双重经验的专业代理机构,制定“诉讼+再申请”并行策略,提高整体成功率。
专利制度的本质是鼓励创新而非限制创造。复审驳回仅是对特定文本表述下技术方案的否定,而非对技术本身价值的终审判决。随着2025年专利审查标准持续精细化,申请人更需在申请初期注重说明书的充分公开与权利要求的层次布局。即便遭遇复审驳回,只要技术内核扎实、原始文件完备,仍有多种路径可探索。未来的专利竞争,不仅是技术的较量,更是申请策略与法律工具运用能力的综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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