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械领域发明人在2024年提交了一项关于自动送料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审即被驳回。申请人随后启动复审程序,但在2025年初收到维持驳回的决定。这一案例并非孤例——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专利复审请求中约有38%最终仍被维持原驳回决定。为何投入大量时间与资源的复审程序仍难扭转局面?问题往往出在对驳回核心原因的理解偏差或应对策略失当。

专利复审并非简单的“申诉通道”,而是对原审查结论的法律与技术再评估。实践中,多数申请人误以为只要补充说明或调整权利要求即可翻盘,却忽视了复审委员会更关注原始申请文件是否具备可授权基础。若原始说明书未充分公开技术细节,或权利要求缺乏清晰支持,即便在复审阶段提交新实验数据或补充图纸,通常也无法弥补根本性缺陷。2025年实施的新版《专利审查指南》进一步强调“原始披露”原则,明确限制复审阶段引入超出原申请范围的技术内容。

一个值得关注的独特案例涉及某电子设备散热结构的发明专利。该申请因创造性不足被驳回,申请人复审时重点论证了与对比文件的技术差异,却未回应审查员指出的“技术效果无法验证”问题。复审委员会指出,说明书仅泛泛提及“提升散热效率15%”,但未提供测试条件、对比基准或重复性数据,导致技术效果无法确认,进而无法支持创造性判断。此案例凸显:技术效果的可验证性已成为2025年复审审查的关键维度,空泛表述已难以通过实质审查。

面对驳回决定,有效的复审策略需从技术与程序两个层面同步推进。技术上,应精准识别驳回理由中的核心缺陷——是新颖性缺失、创造性不足,还是公开不充分;程序上,则需确保复审请求书格式合规、理由陈述逻辑严密、证据提交及时完整。尤其在2025年审查周期压缩背景下,任何程序瑕疵(如超期答复、代理人资质不符)都可能导致复审请求被视为未提出。以下八点概括了当前实务中提高复审成功率的关键要素:

  • 准确理解驳回决定书中每一项理由的技术与法律依据,避免笼统反驳
  • 复审意见必须基于原始申请文件内容,不得引入新主题或扩大保护范围
  • 针对创造性问题,应结合技术问题、解决方案与实际效果三者构建完整论证链
  • 若涉及实验数据,需确保其在申请日已存在,并能与说明书内容相互印证
  • 权利要求修改应严格遵守“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范围”的限制
  • 复审请求书需由具备代理资格的人员签署,且在收到驳回通知后三个月内提交
  • 对于多引用权利要求的案件,应逐项回应审查员对每一项的质疑
  • 必要时可请求口头审理,但需提前准备技术演示或专家辅助说明材料

专利制度的本质是“以公开换保护”,复审程序则是对这一契约是否成立的二次检验。当技术方案本身存在先天不足,或申请文件撰写粗糙时,复审很难成为“救命稻草”。2025年的审查趋势表明,高质量的原始申请仍是获得授权的根本前提。未来,随着人工智能辅助审查系统的普及,形式缺陷与逻辑漏洞将更易被识别,申请人唯有回归技术本质、夯实申请基础,方能在复审乃至后续无效、诉讼程序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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