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实践中,一个看似偶然却屡见不鲜的情形是:两个或多个申请人,在同一天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这种“商标同日申请”现象,不仅考验申请人的策略布局能力,也对商标审查机制提出更高要求。那么,当多个主体“撞期”提交高度相似的商标申请时,法律如何界定优先权?申请人又该如何应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同日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然而,当所有申请人均在同一天提交申请,且均未提供有效使用证据时,问题便复杂化了。此时,国家知识产权局通常会启动“同日申请协商程序”,要求各方在规定期限内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能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归属。这一机制虽具公平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因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或策略失误,导致申请人错失良机。

2024年底,某东部沿海城市的两家小型食品企业就遭遇了典型的同日申请冲突。双方均在2024年11月15日提交了包含“鲜禾记”字样的商标申请,指定类别均为第29类(肉制品、腌制蔬菜等)。初期,双方均未意识到对方的存在,直到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其中一家企业因内部流程混乱,未能在30天内提交使用证据或协商方案,最终在抽签环节落败。而另一方虽也缺乏早期使用证据,但及时聘请专业代理机构介入,整理了产品包装设计稿、电商平台预售记录等辅助材料,并主动发起协商,虽未达成协议,但在抽签前展现了积极态度,增强了审查员对其诚信经营的认可。这一案例凸显了及时响应与专业支持在同日申请中的关键作用。

为有效应对商标注册同一天申请的复杂局面,申请人应从以下八个方面着手准备和应对:

  • 1. **提前进行商标检索与监测**:在正式提交前,利用官方数据库及第三方工具全面检索近似商标,避免无意中与他人“撞车”。
  • 2. **尽早使用商标并保留证据**:即使未注册,也应尽早将商标用于商品、包装、宣传材料或线上平台,并保存时间戳清晰的使用记录(如发票、合同、网页截图等)。
  • 3. **关注申请日的精确性**:通过电子申请系统提交可确保时间精确到秒,避免因邮寄延误导致“名义同日”实则晚于他人。
  • 4. **收到协商通知后立即响应**:切勿忽视商标局发出的《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使用证据或协商方案。
  • 5. **主动协商寻求共赢**:可尝试与对方达成共存协议、划分商品类别或地域范围,避免进入抽签这一高风险环节。
  • 6. **准备充分的辅助证据链**:除直接使用证据外,还可提供商标设计底稿、内部审批记录、市场推广计划等,佐证商标的真实使用意图。
  • 7. **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介入**:熟悉审查规则和协商流程的代理机构能有效提升沟通效率,避免程序性失误。
  • 8. **制定备选商标策略**:在核心商标存在同日风险时,同步申请风格相近的备用商标,降低品牌建设中断的风险。

值得强调的是,随着2025年商标申请量持续高位运行,同日申请的发生概率并未降低。尤其在热门行业如新消费、健康食品、智能硬件等领域,因品牌命名趋同、创意雷同,更容易引发此类冲突。因此,企业不应将商标注册视为“一次性动作”,而应纳入品牌战略的长期规划中,建立从创意、检索、申请到监测的全流程管理体系。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来也在优化同日申请处理机制,例如通过电子化通知、延长协商期、引入调解服务等方式提升效率。但制度的完善仍需与申请人的主动作为相配合。未来,随着人工智能辅助审查和区块链存证技术的应用,商标使用证据的真实性与时间认定将更加精准,有望进一步减少同日申请带来的不确定性。

面对“对于商标注册同一天申请的”这一现实挑战,申请人唯有以专业态度、系统思维和及时行动,才能在激烈的商标竞争中守住品牌阵地。这不仅是法律合规的要求,更是企业知识产权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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