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技术创新日益密集的今天,一项专利是否真正具备新颖性与创造性,往往成为企业间竞争的核心焦点。然而,并非所有被授予的专利都能经得起法律与技术的双重检验。当某项专利被质疑其有效性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便成为决定其命运的关键机构。那么,为何近年来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数量持续攀升?这背后又折射出怎样的制度挑战与市场现实?

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无效,本质上是对已授权专利进行再审查的法定程序。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及相关实施细则,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就某项专利向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理由通常包括缺乏新颖性、创造性不足、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不清楚或超出原始申请范围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程序并非简单的“纠错机制”,而是在平衡创新激励与公共利益之间的重要制度设计。以2025年为例,复审委员会全年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已超过8000件,其中约40%最终导致专利被全部或部分宣告无效。这一数据反映出当前专利质量参差不齐的现实,也凸显了企业在专利布局中对法律合规性的忽视。

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发生在2025年初:某公司在智能穿戴设备领域拥有一项关于心率监测算法的发明专利,该专利曾被用于发起多起侵权诉讼并获得赔偿。然而,竞争对手随后提交了大量现有技术证据,包括2019年公开的一篇学术论文和一款海外上市产品的用户手册,证明该算法的核心步骤早已被公开使用。复审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尽管该专利在形式上满足授权条件,但其技术方案在申请日前已被公众所知,不具备新颖性,最终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此案的独特之处在于,无效证据并非来自传统专利数据库,而是来源于非专利文献与产品实物,这提醒申请人必须全面检索各类公开信息,而非仅依赖专利检索工具。此外,该案也暴露出部分企业在专利撰写时过度包装技术细节,试图规避现有技术,反而导致权利要求范围模糊,为后续无效程序埋下隐患。

面对专利无效宣告的风险,企业和创新主体需从多个维度构建防御体系。首先,在专利申请前应进行深度技术查新,不仅限于中文专利库,还需覆盖国际期刊、会议论文、开源代码及产品发布记录。其次,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应注重层次化设计,核心创新点与外围保护范围清晰分离,避免因某一特征被击破而导致整体失效。再次,一旦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应积极组织技术专家与专利律师协同应对,及时补充实验数据或技术说明以支撑创造性。最后,企业还应建立专利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定期评估存量专利的有效性与商业价值,主动放弃低质量专利,降低被无效攻击的概率。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虽具权威性,但其结论并非不可逆转——当事人仍可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理解无效宣告程序不仅是应对纠纷的手段,更是提升专利质量、优化创新战略的关键一环。

  • 专利无效宣告是法定再审查程序,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依请求启动;
  • 无效理由主要包括缺乏新颖性、创造性不足、公开不充分等法定情形;
  • 2025年无效宣告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反映专利质量整体有待提升;
  • 非专利文献(如论文、产品手册)可作为有效无效证据;
  • 权利要求撰写不当易导致专利在无效程序中被整体推翻;
  • 企业应建立全流程专利质量控制机制,从申请前查新到授权后维护;
  • 无效宣告决定可被司法审查,当事人享有行政诉讼救济权利;
  • 主动评估与清理低价值专利有助于降低法律与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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