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某地一位自由摄影师尝试将自己面部轮廓的剪影图案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用于其摄影工作室的服务类别。初审阶段即被驳回,理由是“缺乏显著性且可能误导公众”。这一案例引发业内对个人肖像作为商标使用的广泛讨论:究竟在什么条件下,个人形象可以合法、有效地成为注册商标?

个人肖像申请商标并非新鲜事,但实践中成功率不高。根据《商标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含有他人肖像的图形若未获授权,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而申请人使用自身肖像时,虽无授权障碍,仍需满足商标的基本属性——显著性和非误导性。显著性意味着该肖像不能仅是普通人物头像,必须通过设计、组合或长期使用形成可识别的商业标识。例如,某品牌创始人将其侧脸与特定字体结合,并在三年内持续用于教育培训服务,最终成功注册。这说明,单纯的面部图像难以构成有效商标,但经过艺术化处理或与文字、图形融合后,可能具备注册条件。

从审查实践看,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肖像类商标采取审慎态度。一方面,防止公众误认商品或服务来源;另一方面,避免肖像权滥用导致市场混淆。2026年即将实施的新版《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进一步明确:以自然人肖像申请商标的,需提交肖像权人签署的同意书;若为申请人本人,则应在申请说明中注明“系本人肖像”,并建议附具身份证明文件。此外,若肖像涉及少数民族服饰、宗教元素或历史人物特征,还需额外评估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或产生不良影响。这些细节往往被申请人忽视,导致补正或驳回。

实际操作中,成功注册个人肖像商标的关键在于策略性设计与证据积累。以下八点可作为实务参考:

  • 确保肖像为申请人本人或已获合法授权,避免侵犯第三方权利;
  • 对原始肖像进行风格化处理,如线条简化、色彩重构或加入象征性元素,提升显著性;
  • 避免使用标准证件照式构图,此类图像通常被认为缺乏独创性和识别度;
  • 在申请前进行商标检索,确认无近似图形已在相同或类似类别注册;
  • 选择与个人职业高度关联的服务或商品类别,增强相关公众的识别关联;
  • 准备使用证据,如宣传材料、合同、销售记录等,证明该肖像已作为商业标识使用;
  • 在申请文件中主动说明肖像来源及设计意图,减少审查员疑虑;
  • 若首次申请被驳回,可基于审查意见调整设计后重新提交,而非直接放弃。
一个独特案例是:某非遗传承人将其佩戴传统头饰的半身像与手写签名组合,申请第41类(教育娱乐)商标。初期因“民族元素可能引起误解”被质疑,后补充地方文化部门出具的传承人证明及十年教学活动记录,最终获准注册。这表明,文化身份与持续使用能强化肖像商标的正当性与识别功能。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湘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湘应企服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企业评测→组织指导→短板补足→难题攻关→材料汇编→申报跟进→续展提醒等一站式企业咨询服务。
本文链接:https://www.xiang-ying.cn/article/14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