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在上海,这类企业在政策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享有诸多优势,对于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有着重要意义。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 企业应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这些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 且知识产权应是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的,并且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期间处于有效法律保护状态。
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如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领域。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企业创新能力应达到相应要求,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 100 分,综合得分达到 70 分以上(不含 70 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如果认为符合认定条件,可以开始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登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 企业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并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同时将申请书打印出来,加盖企业公章,并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证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等。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
- 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企业将面临严重的处罚,包括取消认定资格、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等。
- 材料的排版和装订要规范,便于审查人员查阅。
密切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申报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避免错过申报机会。
如果企业选择委托中介机构协助申报,要选择正规、有经验的机构,并与其签订详细的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需要企业全面了解相关要求和流程,认真准备材料,确保整个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从而为企业的发展赢得更多的机遇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