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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标(申请/续展/交易/转让)申请流程及要求全解

2024/11/18 11:16: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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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标(申请 / 续展 / 交易 / 转让)申请流程及要求全解


一、商标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商标申请前准备


  1. 商标查询
    在上海申请商标之前,务必进行全面的商标查询。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查看拟申请商标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存在近似或相同情况,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
  2. 确定商标类别和商品 / 服务项目
    根据企业或个人的经营内容,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准确确定商标类别和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例如,一家服装生产企业,需重点关注第 25 类(服装、鞋、帽等相关商品)相关内容。

(二)商标申请材料准备


  1. 申请书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商标图案、指定商品或服务类别等信息。申请人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是企业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是自然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申请时)。
  3. 商标图样
    商标图样应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大于 10 厘米,不小于 5 厘米。若指定颜色,则需提供彩色图样,并附黑白稿一份。

(三)申请途径与提交


  1. 自行办理
    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的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请流程。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在上海,可前往当地的商标受理窗口进行提交。
  2.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选择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代理机构会协助申请人完成商标申请的全部流程,包括材料准备、申请提交等。

(四)商标审查阶段


  1. 形式审查
    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手续、申请文件、商标图样等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商标局会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2. 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局会对商标的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止性规定、是否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等进行实质审查。如果商标不符合相关规定,商标局会发出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审。

(五)商标公告与核准注册


  1. 初审公告
    经过实质审查,符合规定的商标,商标局会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3 个月。在公告期内,任何人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
  2. 核准注册
    如果在公告期内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将核准商标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

二、商标续展流程及要求


(一)续展时间


商标有效期为 10 年,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 12 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办理续展的,需要额外缴纳宽展费。

(二)续展申请材料


  1.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申请书,包括商标注册号、申请人名称、地址等信息。
  2.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提供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证明商标的现有注册情况。
  3.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与商标申请时类似,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续展申请途径


同商标申请途径,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自行办理可通过商标局官网在线申请系统或到相关受理窗口办理。

(四)续展审查与核准


商标局收到续展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规定,商标局会核准续展注册,在商标注册证上加注续展日期。如果不符合规定,会通知申请人补正或驳回申请。

三、商标交易流程及要求


(一)商标交易准备阶段


  1. 商标价值评估
    对商标进行价值评估是商标交易的重要环节。评估因素包括商标的知名度、市场影响力、商品或服务覆盖范围、商标剩余有效期等。可以聘请专业的商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 确定交易方式
    常见的商标交易方式包括合同转让、继承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等。在上海,大多数商标交易通过合同转让的方式进行,即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二)交易合同签订


  1. 合同内容
    商标转让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商标名称、注册号、类别、转让价格、付款方式、转让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条款应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2. 公证(可选)
    虽然商标转让合同不是必须公证,但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双方可以选择对合同进行公证。

(三)商标交易申请与核准


  1. 申请材料
    双方需共同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书、商标转让合同、双方身份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材料。
  2. 审查与核准
    商标局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商标局会予以核准,并发布商标转让公告,公告无异议后,商标转让完成。

四、商标转让流程及要求(与商标交易类似部分不再赘述)


(一)转让申请特殊情况


  1. 共有商标转让
    共有商标转让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或盖章。若商标共有人中有部分人不同意转让,商标无法转让。
  2. 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不影响在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转让人应在转让前告知商标受让人该商标已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并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

(二)转让后的注意事项


  1. 商标使用管理
    商标受让人在获得商标所有权后,应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合理使用商标,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维护商标的声誉。
  2. 商标档案更新
    受让人应及时更新商标相关的档案信息,包括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信息、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档案等,确保商标信息的准确性。

总之,在上海进行商标相关的申请、续展、交易和转让活动,都需要严格遵循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局的相关规定,确保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保障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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