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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软著专利、高新企业申报、各类ISO体系认证等,电联:姚经理 17521747015 谢经理 15900548616
以下是关于云南商标申请、续展、交易、转让的相关内容:
-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申请人需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和外国企业等2.
- 商标显著性:申请的商标应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如他人已注册的商标、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
- 非禁用标志: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如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以及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等的标志。
- 申请材料2 :
- 企业申请: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个人申请:需提供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商标图样:提供清晰的商标图样,商标图样应具有显著性和可识别性,且需符合商标局的相关规定,如商标的尺寸、颜色等要求。
- 商品或服务范围:明确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并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的分类填写相应的类别及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 申请条件: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 申请材料 :
-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需按照商标局规定的格式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 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需提供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 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提供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以证明商标的注册情况。
- 外文文件译本: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附送经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
- 申请条件:
- 商标有效:转让的商标必须是有效的注册商标,且商标权在转让时未受到限制,如未被质押、查封等.
- 转让人主体资格合法:转让人必须是商标的合法所有人,能够提供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对商标拥有合法的处分权1.
- 双方自愿:商标转让需经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转让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3.
- 一并转让近似商标: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3.
- 申请材料13 :
- 《转让申请 / 注册商标申请书》:需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
- 转让协议或合同:双方签订的详细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应明确商标的基本情况、转让价格、支付方式、转让时间和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 身份证明文件: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等。若受让人为自然人,还需根据其具体身份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承包合同等 。
- 商标注册证书:提供转让商标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公证书:视商标局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一般在转让的商标价值较大,或是审核过程中有疑问时,商标局会要求提供。办理公证书需准备转让受让双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的股东会决议原件、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
- 代理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需提交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
- 外文文件译本: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
声明:以上文章源自网络整理(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商标软著专利、高新企业申报、各类ISO体系认证等,电联:姚经理 17521747015 谢经理 1590054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