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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软著专利、高新企业申报、各类ISO体系认证等,电联:姚经理 17521747015 谢经理 15900548616
以下是关于重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请的全解:
不同类型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条件有所不同,以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庆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项目为例24:
- 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企业资质: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其工商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申报项目时尚未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的科技型企业,须在申报时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在项目立项后 1 个月内迁转相关关系至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且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 180 天,净资产总额不少于 100 万元。
- 项目要求:申报项目符合重庆高新区产业导向,所属科技成果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拥有与项目相关的核心知识产权且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科研、管理和创业经验,以及业内认可的职业素养和开拓创新能力,有承担技术研发或科技项目应用转化的工作经历,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未纳入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且与项目承担企业具有明确的关联关系。
- 重庆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项目
- 企业类型:在重庆市范围内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或专利产业化样板培育库申报入库企业。
- 创新能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潜力,拥有支撑企业发展的一定数量高价值专利和具有较高产值的专利产品。
- 管理团队: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具备较好的专利信息运用能力和经验。
- 经营状况: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研发投入稳定,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且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平台完成盘活系统企业入库注册并开展专利评价工作。
- 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
-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5 号楼 215 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及项目申报书 Word 版各 1 份发送至指定邮箱。
- 形式审查: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形式审查。
- 项目评审:组织专家等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
- 尽职调查: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 投资意向谈判:与项目申报单位进行投资意向谈判。
- 专题会议研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相关事项。
- 挂网公示: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挂网公示。
- 项目签约: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项目签约。
- 重庆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项目2
- 申报推荐: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相关申报主体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等材料,向所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报。
- 专家评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 研究确定:经市知识产权局研究,确定项目立项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签订项目任务书,拨付项目经费。
- 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任务书要求开展培育工作。
- 重庆高新区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原则上每个项目的资助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项目评审及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在 “先投后股” 模式下,前期以科研项目形式投入财政资金,后期按约定将资金转换为股权,最终会按照 “适当收益” 原则逐步退出。
- 重庆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项目2:支持额度为 30 万元 / 家,采用 “事前立项 + 事后验收” 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 50% 经费,项目验收后拨付剩余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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