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准备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 申请条件1:
- 原创性:软件必须是开发者独立创作的作品,不能抄袭、剽窃或过度借鉴他人的成果。如果是基于已有的开源代码开发,需明确标明原创部分和借用部分,避免侵权风险。
- 完整性: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包括源代码的准确性以及说明书的全面性。代码与说明书需清晰地展现软件的功能和设计。
- 主体合法性:申请软件著作权的主体需具备合法身份。如果是企业申请,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个人申请则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若是多个开发者共同完成的软件,所有开发者的信息都应在申请资料中明确列出。
- 申请材料:
-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官方网站上在线填报申请表中的信息项,在线打印申请确认签章页并签章后上传其扫描件。
- 软件的鉴别材料:
- 源代码:通常需要提供软件源代码的前、后各连续 30 页。如果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 60 页,则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每页不少于 50 行,最后一页应是开发程序的结束页。
- 说明书:介绍软件的功能、特点、结构、运行环境等内容,应提交前、后各连续 30 页,不足 60 页的应当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 30 行(有图除外)。
- 身份证明文件:
- 企业:应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 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外国自然人或机构:外国自然人应提交护照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及中文翻译件;外国机构应提交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或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 其他证明文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 委托开发:需提交委托开发合同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 合作开发: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 下达任务开发:需提交国家机关下达任务的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